1、睡眠质量不好:无缘无故地出现失眠、入睡困难,早醒,或是白天过多的卧床不起;2、情绪变化:易冲动、莫名其妙发脾气、无理取闹,纠缠不休;3、表情变化:发呆发愣、目光呆滞、双眼发直、反应迟钝,外界刺激难以引起其表情变化;4、性格改变:出现了敏感多疑,对周围人的警惕性增高,疑心自己周围的人与他过不去,对待人的态度与以往有很大的改变,对别人持敌对态度,甚至变得孤僻、不合群、不愿意与人交谈,沉默寡言;5、言行改变:言语变得和往常不同,说话缺乏逻辑,东拉西扯,让人难以理解,或无端自言自语,有时无故发笑,具体笑什么自己并不知道,行为举止与平常有异,突然对周围环境发生恐惧感,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6、自知力改变:原有的精神症状重新出现,原本认识到自己有病,能主动自觉服药,突然否认有病,拒绝服药等; 7、日常生活习惯改变:生活变得懒散,不讲究个人卫生,不主动洗漱更衣,或变得过度讲究,终日对镜打扮,忙碌不停; 8、学习和工作状况改变:表现为纪律松懈,或工作、学习时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下降,工作效率降低; 9、躯体不适:部分病人发病前常诉头昏、头痛、疲乏、肢体酸痛等,但这些症状常常变化不定,模糊不清。 家属如果发现患者有以上的异常表现,就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马上就医,不能耽误治疗。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什么要维持治疗?精神分裂症是一种病因未明、病程迁延、易反复逐渐加重的慢性病,大约只有1/10左右的患者发作一次缓解后终生不再发作。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常规临床治疗情况下,50%左右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缓解后的第一年内复发,5年内的复发率90%左右。反复发作或不断恶化者可出现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下降等,临床上呈现为不同程度的残疾状态。应用抗精神病药物预防复发,一年后可将复发率降低到16%左右,大部分病人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维持治疗时间多久?我的临床经验:精神症状完全缓解后,原剂量维持治疗6-12个月左右,才考虑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维持剂量因人而异。1、首次患者巩固治疗2-3年后,如果病情无反复、起病有诱因、症状缓解彻底及家属又愿冒复发风险的,可以小心尝试停药。如果减药、停药过程中症状反复,应立即恢复原来的药量,以免病情加剧。2、如果患者是二次或二次以上复发的,建议长期服药维持治疗。
一:精神药物安全等级:FDA根据对胎儿安全的影响大小,把药物分成5级:1、孕A级:已有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显示该药在怀孕早期对于胎儿未见不良影响(在怀孕后期也无此种迹象)。2、孕B级:动物实验未能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具有不良影响,但尚缺乏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予以证实;或 动物实验虽然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然而已有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显示该药在怀孕期对胎儿未见不良影响。3、孕C 级:动物实验虽然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然而没有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予以证实;但是由于治疗需要,即使有这种潜在可能,权衡利弊、仍应对于孕妇应用该种药物。4、孕D 级:从市场调查或信息反馈所获“不良反应”资料,或从人体研究,得知该药对于胎儿具有危害可能;但是由于治疗需要,即使有这种潜在可能,权衡利弊、仍应对于孕妇应用该种药物。5、孕 X 级:从动物或人体研究证明该药可能导致胚胎畸形,以及(或)从市场调查或信息反馈所获‘不良反应’资料、或从人体研究,得知该药对于胎儿确有危害可能;即使由于治疗需要,权衡利弊之后,可以清楚表明,对于孕妇仍不该应用该种药物。二、精神药物与怀孕及胎儿安全的关系:1、抗精神病药: 氯氮平为孕B级,余均为孕C级。2、抗抑郁药:1)、氯米帕明、多虑平、西酞普兰、氟伏沙明、曲唑酮、米安舍林、米氮平,氟西汀、舍曲林均为孕C级。2)、去甲替林、帕罗西汀为孕D级(注:澳大利亚标准,把帕罗西汀列为孕C级)。3、抗焦虑及安眠药:1)、唑吡坦(思诺思)为孕B级。2)、苯二氮卓类(安定一类)如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都是孕D级。4、心境稳定药:1)、拉莫三嗪,为孕C级。2)、碳酸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为孕D级。5、治疗痴呆药:安理申、艾斯能,都是孕C级。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在怀孕时服用孕C级及以上级精神药物(帕罗西汀除外),一般来说相对安全。
一 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Kane”标准:1)过去5年至少对3种足量(相当于1000mg/d的氯丙嗪等效剂量)和足疗程(6-8周)抗精神病药(其中2种化学结构不同)治疗反应不良(简明精神科量表(BPRS)评分≥45分,临床总体印象(CGI)评分≥4分,有顽固的阳性精神病性症状);2)即使有充分的维持治疗或预防治疗,仍然复发或恶化 ;3)不能耐受抗精神病药物的不良反应。二 难治性原因的评估1 重新审定诊断2 患者服药的依从性差3 药物的剂量及疗程不足4 药物的不良反应掩盖治疗效果5 药物的血药浓度不足三 治疗策略1 增加原药物剂量2 换用另一种抗精神病药3 氯氮平单药治疗4 氯氮平联合另一种抗精神病药5 辅助用药6 合并电抽搐治疗7 合并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8 合并经颅直流电刺激疗法9 合并认知行为治疗10 精神外科治疗
病史描写具体内容:1、病前情况:性格特征,有无躯体疾病、药物过敏史及家族史等。2、发病情况:何时发病?发病有无诱因?发病形式是急性、还是缓慢等?3、发病时病情表现情况:主要着重描述病人未服药前的外在行为表现和内心感受及变化等。4、咨询前检查及诊断情况:何时在何医院就医,各种理化检查结果,诊断是何疾病等。5、咨询前的治疗情况:有无服药?何时开始服用何药治疗,最大剂量(毫克/日)?病情有何变化?疗效如何?服药后的各种理化检查结果,病人有何不适感(副作用)等?6、目前病情表现情况:主要着重描述病人咨询前近2月来的外在行为表现和内心感受及变化等。总之,病史描述越详细,相关建议就越有针对性。
【摘要】目的 探讨同联牛黄宁宫片与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中西医结合维持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 将120例精神分裂症随机分为研究组60例和对照组60例。研究组给予同联牛黄宁宫片15片/天,原博思清剂量减半,对照组原博思清剂量维持不变。两组病例均采用PANSS和TESS评定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疗程12周。 结果 12周末研究组显效率66.7%,对照组为61.7%,两组差异无显著性(P>0.05);研究组与对照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3.3%、76.7%,两组差异有显著性(P<0.01)。 结论 同联牛黄宁宫片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中西医结合维持治疗精神分裂症具有疗效显著,副作用小,治疗依从性好等优点。【关键词】精神分裂症 博思清 牛黄宁宫片 【Key words】 Schizophrenia;NU huang ni gong; BO si qing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需长期维持治疗的慢性精神疾病[1],因长期大量服西药副作用相对较大而影响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从而导致精神分裂症复发率居前高不下。对此我们提出用同联牛黄宁宫片联合博思清维持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西医结合的全新治疗方案。采用前瞻性,随机单盲,平行对照的方法,对此方案进行临床研究验证,现将结果报道如下。1、对象和方法1.1研究对象: 研究病例均选自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1.1.1入选标准:1)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符合中医肝郁化火、痰火内扰或阴虚火旺症候的辨证标准;3)年龄18—60岁,性别不限;4)患者正在单纯服用治疗剂量博思清(10—30mg),并症状已有所缓解(PANSS减分率≥30%);5)取得患者及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1.1.2排除标准: 1)妊娠或哺育妇女,或计划妊娠者;2)患有严重心、肝、肾、内分泌系统疾病,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再障、高血压、低血压、窄角型青光眼;3)符合CCMD-3酒、药物依赖诊断的患者;4)有严重药物过敏者;5)有同联牛黄宁宫片、博思清禁忌者;6)可能不能完成临床研究者。符合以上标准共入组120例,按患者就诊顺序随机分为同联牛黄宁宫片合并博思清组(研究组)60例,博思清组(对照组)60例,均完成研究。两组间性别、年龄、总病程、本次病程、家族史,治疗前PANSS总分,研究开始时博思清剂量,研究时PANSS减分率及中医辨证分型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1.2方法1.2.1给药方案:1)研究组:在10天内将博思清剂量减半,在减药开始时即加用牛黄宁宫片每日3次,每次5片;2)对照组:维持原博思清治疗剂量不变。两组禁止合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总观察疗程均为12周。牛黄宁宫片由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国药准字:Z21021197),博思清由成都大西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国药准字:H20041501)。1.2.2 疗效评估:采用阳性和阴性症状评定量表(PANSS),评定由本研究组外不知用药情况的医师在治疗前及治疗后4周末,8周末、12周末各评定一次。以PANSS的减分率评定疗效。减分率≥80%为临床治愈,减分率>50%为显效,减分率≥30%为进步,减分率<30%为无效。1.2.3 安全性评估:采用副反应量表(TESS),评定方法及时间同PANSS量表。同时在治疗前及治疗后每周进行有关体格检查,治疗前及治疗后4、8、12周末进行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心电图检查。1.2.4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组间和治疗前后比较,分别采用τ检验及χ2检验。2.结果2.1 两组疗效的比较2.1.1 研究组 (牛黄宁宫片+博思清)痊愈17例,显著有效23例,进步11例,无效9例,显效率(痊愈+显著有效)为66.7%,有效率(痊愈+显著有效+进步)为85.0%;对照组(博思清)分别为15、22、12和11例,显效率为61.7%,有效率为81.7%。两组显效率(x2=0.33,P>0.05)和有效率(χ2=0.13,P>0.05)差异均无显著性。2.1.2 两组PANSS总分及因子分变化比较两组在治疗后PANSS总分及因子分均有明显降低(P均<0.01),总分及各因子分减分率相比均无显著性差异(P均>0.05)。见表1。表2.2.1 TESS 量表评定结果显示,两组的副反应发生率有非常显著性的差异(χ2=10.12,P<0.01),见表2。2.2.2 两组病例治疗前后的血压、呼吸无明显变化。实验室检查中两组血常规、肾功能均正常。3.讨论:博思清(阿立哌唑)具有独特的多巴胺系统稳定作用,是一种对精神分裂症阳性与阴性症状均有效且安全性较好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2]。中医传统理论认为部分精神病是内热传营血、热入营阴及热灼心包所致[3]。同联牛黄宁宫片内含牛黄、珍珠、琥珀、大黄、猪胆膏等27味中药,具有清热解毒、镇惊安神、息风定惊、开窍醒神、凉血除烦等功能。故临床上有“火”或“热”征象精神分裂症患者服用牛黄宁宫片能起到改善“火、热”症状的功效。这是本次临床验证的理论依据。目前,在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上服用的精神药物几乎均属西药,都存在不少副作用,即使是近年开发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也同样或多或少有些不良反应[4]。药物的副作用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从而导致精神分裂症复发率的提高。一般来说,药物副作用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所服用药物剂量的大小呈平行关系,故本次临床验证的目的就是同联牛黄宁宫片是否能替代部分抗精神病西药维持治疗精神分裂症,其安全性如何。本研究是随机单盲对照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与对照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研究结束时PANSS总分均显著下降(P<0.05),两组的临床疗效相近,两组总有效率分别为85.0%与81.7%,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同联牛黄宁宫片在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中有一定的效果,能替代部份剂量西药。本研究过程中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研究组总体药物副作用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药物副作用总发生率分别为33.3%和76.7%,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同联牛黄宁宫片临床安全性较好。本研究显示同联牛黄宁宫片联合小剂量抗精神病药对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药物副作用较少,依从性好,适合在精神科临床推广使用。但由于本临床验证样本较小,观察时间较短,因此同联牛黄宁宫片合并博思清的长期疗效及安全性另待进一步多中心更大样本的双盲对照研究。发表于《宜春学院学报》2011年第33卷第4期
患儿 女性,1996年5月28日出生,因自笑、幻听、行为紊乱等1个月于2000年4月27日入院。患儿1个月前无明显诱因突然无故自笑,话少,问话基本不答,逼她尚能答话;有幻听,如听到游戏中“小白兔”的歌声等;行为紊乱、多动:拍手顿足,无故打小朋友,乱拿别人的东西,-到商店就乱抓东西吃,常吸手指或咬东西等;夜眠差,入睡困难,在床上乱动或爬上床头。既往无重大躯体疾病史和无寄养史。患儿为第2胎,母孕期正常,足月顺产,出生时体重3.6kg;病前行为特征:胆大,喜动,能主动与其它小朋友玩耍,依恋父母。家庭背景及家族史:父亲育龄45岁,初中文化,务农,性格内向;母亲育龄39岁,小学文化,性格外向。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否认二系三代有神经、精神疾病史。入院体查无异常。中国一韦氏智力量表测评:智商97分。精神检查:意识清,接触欠合作,有言语性幻听,思维尚正常,自笑,情感不协调,行为紊乱,智慧正常,无自知力。入院后给予氟呱啶醇治疗,最高剂量4mg/d,持续37d,2天后因出现急性肌张力障碍给予安担1mg,2次/d。第15天行为紊乱改善,接触尚可;第40天幻听、自笑消失;第56天对父母的表扬或责备有相应的高兴或哭泣反应,情感反应适中;知道以前打小朋友,乱拿别人的东西不对,自知力部份恢复,获临床显著进步出院。以氟呱啶醇2mg/d、安坦1mg/d维持治疗,随访半年尚正常。 发表于《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年8月第34卷第3期
患者 女性,28岁,已婚,工人,初中文化。于1990年无任何原因出现发作性阴道内剧痒,似性交感,无性冲动及性快感。意识清楚,无法自控,约3~15分钟自行缓解。后每月或数月发作1次,多在白天。发作时即使进行性交也不能减轻剧痒。间歇期时正常。妇科检查无阳性体征。近来因发作频率加剧,每日10余次至数10次。患者因阴道内剧痒难忍又羞于求医,于入院前2天自持菜刀剖腹自杀未遂,因伤口感染被送本院治疗。 既往史无特殊。结婚5年,生育1女,性生活和谐,无性欲亢进,已上节育环。月经史正常。无阳性家族史。入院检查:心肺(-),下腹部有4条横形伤口。妇科及神经系统检查(-)。化验检查:白细胞11.2× 10 /L,N 0.72,L 0.28,余(一)。脑电图示癫痫性放电。诊断:性器官感觉性癫痫。治疗及随访:安定20~40mg静脉滴注3天,口服苯妥英钠0.1克每日3次,配合抗感染及支持治疗。1周内发作逐日减少至完全停止。随访2年未再发作。讨论:性器官感觉性癫痫是癫痫中局限性感觉发作的-种特殊类型,属颞叶癫痫。本例确诊依据是(1)反复发作的阴道内剧痒,似性交感,每次约3~15分钟,突发突止;(2)发作间歇期时完全正常;(3)脑电图示癫痫性放电;(4)妇科检查排除了具有阴道内剧痒的其它疾病,(5)抗癫痫药治疗有效。本例病因不明,可能的病理机制主要是双侧颞区异常放电在边缘系统皮质下神经核中影响了下丘脑的性中枢所致。 发表于《中华精神科杂志》1996年11月第29卷第4期
【摘要】 目的 了解宜春市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率。方法 采用1982年全国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协作组制定的调查方法对宜春市城乡人群进行抽样,用入户逐人调查和电话调查法进行调查,共调查17812人。结果 ①精神分裂症患者121例。②精神分裂症治疗率76.9%,专科门诊治疗率66.9%,专科住院治疗率32.2%,治疗依从率为14.9%,放弃治疗率65.9%,传统医学治疗率3.3%,迷信率55.4%。③精神分裂症城乡治疗率、城乡专科门诊治疗率、城乡放弃治疗率、城乡迷信率差异均有显著性;各类治疗率性别差异均无显著性。结论 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偏低,尤其是治疗依从率更低,提示今后在制订精神卫生工作规划时应给予重视。【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治疗率; 流行病学Epidemiological survey on treatment rate of schizophrenia of Yichun city of Jiangxi Province[Abstract] Objective To identify treatment rate of schizophrenia in Yichun city. Method A sum of 17812 people from Yichun city were interviewed in the measure of door-by-door and telephone interview, which is adopted from the measure undertaken in a national schizophrenia epidemiological survey in 12 districts in 1982. Results 1. 121 schizophrenia cases were identified. 2. The treatment rate of schizophrenia was 76.9%,while special clinical treatment rate 66.9%, special hospital treatment rate 32.2%. Treatment adherence rate was 14.9%,while abandon-treatment rate 65.9%,traditional medical treatment rate 3.3%,superstition rate 55.4%. 3.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ural and urban areas of the rates including schizophrenia treatment rate, special clinical treatment rate, abandon-treatment rate, and superstition rate, while no difference of treatment rates between genders. Conclusion The low treatment rate of schizophrenia, especially treatment adherence rate, suggested an importance must be attached in future psychiatric health work plan making.国内精神分裂症治疗率流行病学专题调查罕见报道。为了解江西省宜春市精神分裂症治疗率情况,作者以2005年7月1日零时作为调查时点进行调查。1.对象和方法1.1调查对象调查抽样方法和调查样本与1999年调查基本相同[1],但由于6年来样本户有少许变化,故作如下规定:①原抽样住户失访、或2户合为1户(按1户计算),在原抽样点按原抽样顺序递补至50户。②原抽样住户如1户分为2户(按2户计算)使抽样户数超过50户的则按顺序删除多出的户至50户。共计22056人,对其中≥15岁人口17812人进行调查。1.2方法1.2.1 本次调查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为诊断依据。评定和筛查工具:复合性国际诊断交谈检查核心本(the Composite International Diagnostic Interview CIDI),精神状况检查表,自编社会人口调查表及精神分裂症治疗史表。1.2.2调查方法:调查者均经过统一培训和现场测试,筛查工具、诊断标准一致性检验,Kappa值为0.78~1.0(P<0.05< font="">)。采用入户逐人调查(入户率100%,见面率77.2%)和电话调查(调查率18.3%)相结合的方法,对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者,经2名副主任医师检查后予以确诊。对全部病例进行复查,未发现假阳性病例。调查中自始、中、未全过程严格质量控制,包括诊断标准、评定量表和调查表,调查方法的统一和可疑病例的细查。 1.2.3 调查指标:①治疗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至少一次到医院治疗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②专科门诊治疗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至少一次到精神科门诊治疗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③专科住院治疗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至少一次到精神科住院治疗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④治疗依从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依医嘱漏服药≤20%的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⑤放弃治疗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从未就医和或依医嘱漏服药≥80%的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⑥传统医学治疗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服中草药等治疗病例数/总病例数×100%;⑦迷信率:指患者发病后至调查时点曾信各类迷信病例数/总病例数×100%。1.2.4资料统计与分析:应用SPSS 10.0软件对全部数据进行一般统计分析及χ2检验。2.结 果2.1精神分裂症病例数:本调查确诊精神分裂症患者121例,其中男性53例,女性68例;城市70例,农村51例。2.2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及分布:2.2.1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为76.9%(93/121)。男、女治疗率分别为75.5%(40/53)及77.9%(53/68),性别治疗率差异无显著性(χ2=0.10,P>0.05);城、乡治疗率分别为84.3%(59/70)及66.7%(34/51),城乡治疗率差异有显著性(χ2=5.15, P<0.05< font="">)。2.2.2 精神分裂症专科门诊治疗率为66.9%(81/121)。男、女专科门诊治疗率分别为69.8%(37/53)及64.7%(44/68);性别专科门诊治疗率差异无显著性(χ2=0.35,P>0.05);城、乡专科门诊治疗率分别为75.7%(53/70)及54.9%(28/51),城乡专科门诊治疗率差异有显著性(χ2=5.77,P<0.05< font="">)。2.2.3精神分裂症专科住院治疗率为32.2%(39/121)。男、女专科住院治疗率分别为34.0%(18/53)及30.9%(21/68);城、乡专科住院治疗率分别为38.6%(27/70)及23.5%(12/51),性别、城乡专科住院治疗率差异均无显著性(χ2=0.13,P>0.05; χ2=3.06, P>0.05)。2.2.4 精神分裂症治疗依从率为14.9%(18/121)。男、女治疗依从率分别为13.2%(7/53)及16.2%(11/68);城、乡治疗依从率分别为17.1%(12/70)及11.8%(6/51),性别、城乡治疗依从率差异均无显著性(χ2=0.21,P>0.05; χ2=0.67, P>0.05)。2.2.5 精神分裂症放弃治疗率为65.3%(79/121)。男、女放弃治疗率分别为71.7%(38/53)及60.3%(41/68),性别放弃治疗率差异无显著性(χ2=1.71,P>0.05);城、乡放弃治疗率分别为57.1%(40/70)及76.5%(39/51),城乡放弃治疗率差异有显著性(χ2=4.86, P<0.05< font="">)。2.2.6 精神分裂症传统医学治疗率为3.3%(4/121)。2.2.7 精神分裂症迷信率为55.4%(67/121)。男、女迷信率分别为52.8%(28/53)及57.4%(39/68);性别迷信率差异无显著性(χ2=0.25,P>0.05);城、乡迷信率分别为44.3%(31/70)及70.6%(36/51);城乡迷信率差异有显著性(χ2=8.26,P<0.01< font="">)。3.讨 论根据样本量计算公式:N(样本量)=(t2/r2)×Q/P,当置信度为95%时,t(μ0.05、r=∞)=1.96≈2,r(抽样误差)=20%,P(患病率)=0.7%[1],Q(不可能患病率)=1-P=99.3%。N=22/0.22×99.3/0.7=14186,全市应调查最小样本量为14186人。本次调查采用全国12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协作组制订的抽样方法,共抽取17812人进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流行病学调查,采用入户逐人及电话咨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入户率100%,人见面率77.2%,电话调查率18.3%,表明本次调查样本代表性好,能较真实反映精神分裂症的治疗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宜春市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为76.9%(93/121),远高于1998年WHO对中国精神分裂症治疗率的估计(30%左右)[2],其中农村精神分裂症治疗率(66.7%)亦高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四川省农村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不足50%)[2]。究其原因,可能首先是对治疗率的概念、定义不同理解,其次是调查时间不同。 调查显示城市治疗率高于农村治疗率,城市专科门诊治疗率也高于农村专科门诊治疗率,但城市放弃治疗率低于农村放弃治疗率,其主要原因可能首先是城市经济水平高于农村经济水平;其次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较城市居民为低,对精神分裂症不了解,不认为其是病,常求神拜佛。本次调查农村迷信率(70.6%)高于城市迷信率(44.3%),差异有显著性(p<0.01< span="">)亦充分说明了这点。再次是农村缺乏专业机构及医生。 调查结果显示精神分裂症治疗依从率仅为14.9%(18/121),性别、城乡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这可能与精神分裂症迁延难愈,患者无自知力治疗不合作,累加的医疗费用令其家属不堪重负有关。调查还发现精神分裂症传统医学治疗率仅为3.3%(4/121),此可能与中草药、针灸等疗效不确定,治疗过程繁琐,患者难与合作有关。调查显示精神分裂症各类治疗率性别差异均无显著性,与朱氏等调查结果一致[3]。发表于《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7年第17卷第4期
[摘要] 目的 探讨西酞普兰治疗首发少年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方法 采用随机、单盲对照法,将75例年龄14~18岁的抑郁症首发患者分为西酞普兰组和阿米替林组,疗程均为8周。治疗前后以汉密尔顿抑郁量(17项,HAMD)评估疗效; 采用副反应量表(TESS)及实验室检查评估安全性。结果 西酞普兰组显效率为57.9%,有效率为86.8%;阿米替林组显效率为62.2%,有效率为86.5%,差异无显著性(P﹥0.05)。治疗第2周末, 西酞普兰组的HAMD减分率高于阿米替林组(t=2.74,P﹤0.05)。治疗第4周末始, 西酞普兰组的TESS评分低于阿米替林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结论 西酞普兰治疗少年首发抑郁症患者起效较快,安全,疗效确切。[关键词] 抑郁症;少年;西酞普兰;阿米替林.The efficacy and tolerability of citalopram and amitriptyline in treatment of early youth patlents with firstepisode depression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efficacy and tolerability of citalopram as compared with amitriptyline in treating the early youth with first-episode depression. Methods A random, single blind study was conducted in 75 first-episode deperessive patients aged 14~18 years. The patients were assigned to receiving citalopram or amitriptyline treatment for 8 weeks. The efficacy was evaluated with the Hamilton Rating Scale for Depression(HAMD), the safe was evaluated with the Treatment Emergent Symptom Scale(TESS) and laboratory test data were recorded as well. Results The citalopram group of marked improvement rate was 57.9% and effective rate was 86.9%; The amitriptyline group of marked improvement rate was 62.9% and effective rate was 86.5%. Both groups had mild adverse effects(p>0.05). At the end of weeks 2,The score of HAMD was reduced more in citalopram group than in amitriptyline group Beginning the end of weeks 4,the secore of TESS in citalopram grouplower than in amitriptyline group, both groups different significantly(p<0.05). Conclusion Citalopram is effective and safe in treatment of the early youth depression patients.[Key words] Depression; Early youth; Citalopram; Amitriptyline西酞普兰是一种很强的、具有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具有抗抑郁作用,其对成年及老年抑郁症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在国内外临床研究中已被肯定[1-4]。国内尚少见西酞普兰对首次发病的少年抑郁症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的研究。我们以阿米替林为对照,采用前瞻性、随机单盲、平行对照的方法,对西酞普兰治疗首发少年抑郁症的疗效及安全性进行观察。对象和方法一、对象研究病例均来自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入组标准:(1)首次发病,年龄14~18岁,既往未用过抗抑郁药;(2)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3)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项评分≥18分;(4)排除有严重躯体疾病、严重自杀倾向、药物过敏者;(5)监护人同意。共入组75例,按患者就诊顺序随机分为西酞普兰组38例,阿米替林组37例,均完成研究。两组间性别、年龄、病程、治疗前HAMD总分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二、方法1、给药方案:(1)西酞普兰组:西酞普兰(丹参灵北药厂生产)治疗,剂量(10-30)mg/d,起始量(10-20)mg/d;对治疗4周后疗效不明显、减分率<50%< font="">者,剂量加大至30mg/d。(2)阿米替林组:阿米替林(湖南洞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治疗,剂量(50-150)mg/d,起始量25mg/d;对治疗4周后疗效不明显,减分率<50%< font="">者,剂量加大至150mg/d。两组失眠者可短期合用0.4-0.8mg/d阿普唑仑,禁止合用其它精神药物。总观察疗程均为8周。2、疗效评定:采用HAMD(17项)量表,评定由本研究组外不知用药情况的医师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第1、2、4、6、8周末各评定一次。实验结束时HAMD总分≤7分为临床痊愈,减分率≥75%为显著有效,50%~74%为有效,25%~49%为进步,<25%为无效。3、安全性评定:采用TESS量表,评定方法及时间同HAMD量表。同时在治疗前及治疗后每周进行有关体格检查,治疗前及治疗后1、4、8周未进行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心电图检查。4、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10.0软件进行组间和治疗前后比较,分别采用t检查和χ2检验。结 果一、两药疗效的比较西酞普兰组痊愈9例,显著有效13例,有效7例,进步4例,无效5例,显效率(痊愈+显著有效)为57.9%,有效率(痊愈+显著有效+有效+进步)为86.8%;阿米替林组分别为10、13、6、3和5例,显效率为62.2%,有效率为86.5%。两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P>0.05)。二、两组HAMD总分及减分率的比较由表1可见,西酞普兰组治疗第2周末的HAMD总分即有明显下降(P<0.01< font="">),而阿米替林组在第4周末起才有明显下降(P<0.01< font="">)。治疗结束时两组HAMD总分及减分率均无显著差异(P>0.05),但治疗第2周末西酞普兰HAMD减分率高于阿米替林组,有显著性差异(t=2.74,P<0.05< font="">)。三、两组不良反应的比较由表2可见,西酞普兰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治疗第2周内,程度较轻,从第4周起明显低于阿米替林组,两组TESS评分有显著性差异(P<0.05< font="">)。由表3可见,西酞普兰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多汗、恶心等,阿米替林组主要有口干、便秘、嗜睡等。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均无血常规、肾功能异常变化,但阿米替林组有9例心电图改变、2例肝功能异常,而西酞普兰组均无改变。四、两组有效治疗剂量及合并用药西酞普兰组有效平均治疗剂量为(18±5)mg/d,阿米替林组有效平均治疗剂量为(115±15)mg/d。在治疗第1-4周内西酞普兰组12例、阿米替林组9例因有严重睡眠障碍而每晚合用阿普唑仑(0.4-0.8)mg/d,2-4周后阿普唑仑均逐渐停用。讨 论西酞普兰是一种消旋二环酞酸衍生物,其药理机制主要是通过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的5-HT能神经元对5-HT的再摄取,增加体树突区的5-HT的有效浓度,促进中枢神经系统5-HT神经传导[5],从而起到抗抑郁作用。本研究是随机单盲对照研究。结果显示西酞普兰与阿米替林治疗首发少年抑郁症均有显著疗效,两组疗效差异无显著性。本组研究还显示在治疗第2周末HAMD(17项)减分率,西酞普兰组明显快于阿米替林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 font="">),说明西酞普兰起效比阿米替林快。本研究表明,两组在副反应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治疗四周后TESS总分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 font="">)。西酞普兰副反应主要是口干、多汗、恶心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随着服药时间增长会自动消失,且无心血管毒性作用。阿米替林副反应主要是口干、嗜睡、便秘等,对心血管、肝脏有一定毒性作用,有时需给予对症处理。说明西酞普兰安全性较阿米替林高。本研究结果显示,西酞普兰对首发少年抑郁症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较少,依从性好,起效快,适合临床使用。但由于本组样本较小,观察时间较短,因此西酞普兰的长期疗效及安全性尚待进一步研究。发表于《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7年10月第25卷第6期